中级评审材料要求
一、学历证书
与申报表中所填写学历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职称证书
与申报表中所填写上一级职称一致的职称证书。
三、成果条件
与申报表中所填写一致的成果材料。其中:
1、发表论文
要求论文的专业内容必须与本人申报的专业类别一致,也必须和本人工作岗位的专业性质相一致。要求上传发表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及文章页。
2、发明专利
不限排名,专利内容必须与本人申报的专业类别一致。只承认已授权、未过期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均不认可。
要求上传专利证书。
3、专著
申报人作为独立作者,或排名第一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并与申报专业一致、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要求上传专著编著原件及封面、版权页。
4、技术报告
技术报告是指在工程实践过程中或科学研究过程中,对发现问题进行研究或解决方案,从而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成果的记录,或在科研过程中发现的新现象、新问题、新思路、新方法的研究结果和总结。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报告、项目报告、课题报告等类型。
要求逐页上传技术报告并提交由申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盖公章),证明申报人作为报告编写人或课题参与人、或编写组成员参与了此项工作并撰写了提交的技术报告。
5、技术标准
已由相关主管部门发布执行并备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标准内容须与申报专业类别一致,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作为主要起草人,不限排名。
要求上传标准封面、目录、编委会页。
6、行业工法
已由相关主管部门发布执行并备案的国家级、省部级工法。工法必须是经过工程实践并证明是属于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施工方法,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作为工法编写人,不限排名。
要求要求上传封面、目录、编委会页及提交行业工法原件及备案文件。
四、其他
1、与申报表中“专业获奖”栏填写内容相对应的获奖证书。
2、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没有填写的可不上传)。
五、提交的代表作
1、论文要求是独立撰写的,内容和格式要求请参照职称评审-中级-代表作要求的“论文要求”。
2、其他代表作要求附不低于3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及单位证明(描述代表作的成果背景、难点、应用情况及申报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加盖单位公章)。具体要求详见职称评审-中级-代表作要求。
六、其他材料
中央在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时在京缴纳社会保险,由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或经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由本单位出具委托函,可参加本市职称评审。委托函需在个人申报时上传到申报系统。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备案的《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中已备案的职称系列(专业)不接受委托。
(委托函样本下载)
特别提示
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发现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如已取得职称也一并撤销,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同时依法依规追究工作单位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