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建人协[2018]办字第01号
关于施工作业队伍考核建库
服务费收费标准和管理的试行规定
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发改委和北京市住建委2017年整改行业协会涉企收费的文件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协会收费,加强服务,经2018年1月份会员大会讨论通过,现制定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关于施工作业队伍考核建库服务费收费标准和管理的试行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一、协会要落实北京市政府提出的发挥协会行业自律、行业管理、建立健全会员单位诚信自律管理制度、准入与退出诚信审核制度、信用评价和认证制度作用的要求,全面加强提升企业及行业信用管理水平工作,每年组织会员单位开展首都建筑业劳务企业施工作业队及作业班组市场资信考核评价和建立企业及行业新一年度合格用工资源库工作。
二、协会要发挥培训咨询服务优势,宣贯国家政策法规,建立和运行企业及行业用工服务平台、人工价格信息平台和施工作业队伍市场资信平台,组织作业班组公益培训,反映会员诉求,规范用工市场,开展对会员单位多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三、协会对会员单位所使用的施工作业队和班组自愿参加协会组织的培训咨询、考核队伍、建设用工资源库工作,并同意服务协议的,收取经会员大会通过的考核建库服务费,提供政策咨询、资信考核、公益培训、学习交流、信息发布、企业宣传等各项服务。
四、凡参加会员单位培训咨询、考核队伍、建设用工资源库工作的施工作业队统一缴纳1000元/队/年的服务费,参评的所属班组统一缴纳200元/班/年的服务费。服务费由组织考评单位统一收取,每年按协会通知在12月31日前
交到协会财务部。
五、规范施工作业队伍考核建库服务费用的使用
(一)协会收取考核建库服务费主要用于会员单位使用的施工作业队和作业班组市场资信的考核评定,建立和维护运行用工服务平台、人工价格平台、施工队及班组市场资信平台,建立行业合格用工资源库,开展施工作业人员公益培训,宣传费和会议费,工作人员开支和管理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协会收取的考核建库服务费依法合规向缴纳单位开具发票,依法合规建账,依法纳税,依法合规使用和管理,依法进行年度审计和法人离任审计。
(二)用工组织单位不得向施工作业队和班组收取考核建库服务费。为解决基层考核建库费用问题,由协会制定办法、规范使用项目,由协会财务部门向组织单位支付符合使用项目规定的考核建库基层服务费200元/队/年。
基层考核建库服务费主要用于对施工队伍考核建库的专家考核评审费、施工现场考察费、培训费、资料费、会议费、宣传费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开支。基层考核建库服务费由组织单位申报,协会财务部门审核后支付,原则上应一年内全额使用。
六、当本试行规定与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新出台政策法规不符时,由协会常务理事会修订,提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按新办法实施。
二O一八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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