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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基础建设 将施工作业队伍管理推向新阶段

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

在国家住建部全力推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新形势下,当前和“十三五”规划期间,总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都要狠抓基础建设,要把“积极主动作为,大力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施工作业队伍管理工作水平”作为今后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全行业应当携手开展以下工作:

一、以实名制为基础,推进全方位多层次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劳务企业、施工队、班组和劳务人员全覆盖的信用评价标准和实施制度。

根据国家住建部改革指导意见中“强化信用建设”的要求,劳务企业资质逐步取消后,要通过强化建筑劳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解决新形势下劳务企业的市场评价、优胜劣汰和品牌树立问题。首都建筑业应乘国家信用建设的东风,加快劳务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所使用劳务企业、施工作业队、施工班组和从业劳务人员信用考核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1、以项目部用工为重点,建立全覆盖的劳务施工队伍信用考核评价制度。

企业应当以加强项目部用工管理为重点,努力实现施工作业队伍信用考核评价“全覆盖”。各单位信用考核评价工作要努力做到“横向到边全覆盖,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在“十三五”规划结束之前,各大集团、各二级公司应当将进入施工现场的京内、京外所有施工作业队纳入信用考核评价范围。全行业要努力实现未经考核评价的施工作业队伍不得入场使用。

2、夯实用工管理基础,狠抓班组建设不放松,努力实现100%进场使用的劳务企业班组承包合同备案和全面推行班组长市场资信考核评价。

劳务企业班组长承包合同备案是建立班组长信用考核评价的基础,班组长市场资信是专业班组市场流动的行业通行证。在总结过去班组管理经验和班组不稳定事件频繁发生教训的基础上,总承包企业劳务管理部门和劳务企业要坚决把好关,抓好班组承包合同备案和班组长市场资信考核评价工作。

“十三五”时期努力实现班组建设的四个目标:(1)施工队进场后对所使用的班组承包合同95%以上备案;(22016年要努力达到自有劳务企业的所有班组、劳务企业当年申报评定的标杆队、AAA队所属班组100%参加市场资信考评定级;(32016年应当努力达到各集团进场使用的AA以下施工队不低于3个班组参加考核,力争“十三五”期末全部80%以上班组参加人力资源协会开展的班组长市场信用考核评价;(4)要求对进场使用的班组长进行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建立健全企业及行业“用工黑名单”,净化首都建筑业用工市场。

1)对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不合格建筑劳务企业”不予使用。

2)对行业协会评审确定的“不合格建筑施工作业队和不合格班组”不予使用。

3)对集团企业、二级公司及行业协会发布的“不稳定事件主要参与人员黑名单”中的人员不予使用。

行业及企业的信用考核评价结果要与队伍和人员准入清出挂钩。年度考核信用不良的施工队长及作业班组长第二年不得承担劳务作业任务,情节严重的应立即清出现场、禁止第二年入场使用。

二、抓好教育培训工作,持续组织开展劳务管理人员、施工队长和班组长培训。

根据国家住建部逐步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人员资格管理和诚信管理的改革思路,对强化企业学习机制、提高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年年抓住总承包企业劳务管理人员、劳务企业施工作业队长、班组长及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放松,每年进行一次以上的企业及行业集中培训。

同时要充分发挥总承包企业及劳务基地培训学校、技能鉴定机构作用,加强建筑工人职业技能水平认证工作,鼓励有认证资质的考核机构或鉴定机构对建筑工人的职业技能进行水平认证,达到加大合格中高级技工培训数量、满足企业发展要求的目标。

三、持续加强劳务管理机构和劳务员队伍建设,全面统筹管理企业施工作业劳动力资源,完善和管理好企业劳动力资源库。

住建部2015年出台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明确提出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都必须配备现场专职或兼职劳务员,劳务员的配备已经成为企业申办资质的必备条件之一。

正在进行的用工改革,要求更好地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管理。“十三五”规划期间,劳务管理人员队伍要提高素质、充实强化;企业的劳务管理系统要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健全完善。我们要按照政策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大力宣传和倡导强化劳务管理系统,加强各级劳务管理机构和劳务员队伍建设,全面统筹管理企业劳动力资源。

1、集团和二级公司的务工人员管理机构应当相对独立设置和建成上下对应管理系统。

首都建筑业总承包企业劳务管理系统要坚定不移实施集中统管企业京内、京外全部劳务施工队伍办法,健全和加强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和项目部劳务管理机构(或称施工作业人员管理机构)。集团和二级公司的务工人员管理机构,应当作为施工生产主要资源管理部门相对独立设置,按规定在公司、项目部和劳务队配备专兼职持证上岗的劳务管理人员,统一名称、统一职能、形成上下畅通的管理系统。

2、总承包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法人公司集中采购劳务用工制度,坚持法人集中采购劳务原则。

总承包企业要进一步健全集中采购劳务用工制度,项目部只有劳务队伍推荐权,优选权,要在合格用工清单内使用队伍。各级劳务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重要职责是要把住施工队伍准入清出关口,建立企业京内、京外统一管理的合格劳动力资源库,每年进行考核清理,坚决杜绝使用合格用工名录以外的未经考核或不合格施工队伍。

3、企业应当建立统一管理的劳动力资源库。

总承包企业和大型劳务企业应当适应企业京外发展的形势,以集团各子企业或施工项目部为依托,建设企业施工任务集中省市或地区的劳务资源管理分库和服务平台,构建并完善大片区和大项目部劳务队伍资源储备,将各地区劳动力资源纳入企业劳动力总资源库统一管理。

4、企业劳务管理部门“十三五”期间应当强化制度完善和执行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统一规范对企业京内京外全国范围所有施工现场用工队伍的招投标、资格准入、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准入清出,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管理覆盖。

本着“自下而上、按需储备、纳优清劣”的原则,由企业总部劳务管理部门统一建立劳动力资源库准入、考核、警示、清出机制,要求所有的合格劳务分包队伍都必须经过所在地项目部推荐、各子企业考核上报,集团审核筛选后建立健全能够满足企业京内、京外全部用工需求的《企业合格施工队伍名录》、《优秀劳务队伍名录》、《警示劳务分包队伍名录》和《清出劳务分包队伍名录》。确保进入现场的劳动力资源质量优良,市场资信不合格队伍能够按规定清出。

四、大力推进企业及行业劳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集团和二级公司的信息化管理目标。

信息化对劳务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实施标准化管理具有重大意义。“十三五”规划期间用工管理工作必须不断向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迈进,将用工管理工作与现代信息技术结合,“互联网+用工管理”应当成为首都建筑业劳务管理系统提升劳务管理的科技水平的重要工作。

2016年底,计算机网络化用工管理应当成为首都大中型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的重要管理手段。

各集团劳务管理系统要在集团支持下,加快引用、开发、应用和完善“劳务分包管理信息系统”。搭建“管队伍、管合同、管结算、管价格、管人员、管供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具备政策发布、工程信息发布、分包招标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审核、分包资源管理、合同签订审核、合同履约管理、劳动力统计、劳务费统计、劳动力余缺调剂、施工队伍和劳务人员信用管理等多项功能,为集中管理职能、简化工作流程奠定基础。

具备条件的劳务企业和施工作业队都应当配备熟练的计算机和网络管理人员,适应政府主管部门和总承包企业计算机网络化用工管理的要求,提升自身对人员动态管理、工资发放管理、合同履约管理、统计汇总申报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五、狠抓基础管控,全面推进劳务综合管理。

在全行业改革创新的形势下,总承包企业劳务管理人员和劳务企业的经理、施工队长及管理人员需要适时转变传统管理理念,狠抓基础管控,逐步实现由单纯劳动力供应保障向提升作业人员素质转变;由简单劳务队伍管理向关注优质人力资源、分包成本、分包合同履约管理转变;由只注重生产、安全、工期、质量向全面关注施工作业队伍及人员的诚信和市场资信转变;将建筑业的务工人员管理水平提高到适应建筑业现代化发展的全新阶段。

2016年及未来几年,几项基础管理工作应当常抓不懈:

1、规范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和着手研究专业作业合同如何制定。要着力规避履约隐患条款,细化审核标准,实施劳务分包和作业分包合同会签制度。

2、强化动态履约指导。对在施重点项目和重点队伍人员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确保合同顺利履约,及时排查并化解履约隐患。

3、推进项目劳务分包标准化管理。应当制定企业统一的《项目劳务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提升项目基础管理水平。

4、强化劳务费结算支付和务工人员工资发放管理。

一要开展合同结算支付排查。设立专项检查组,结合关键节点开展履约情况、隐患纠纷排查工作,保障作业人员稳定。

二要实施劳务费季度排查。以季度为单位排查集团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及时发现隐患风险并积极化解。

三要在劳务工程完工和春节前准备充足资金,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和劳务费按合同支付。

四要在劳务工程完工和春节前准备充足资金,不拖欠劳务费,保证劳务队伍按时离场。

5、推动企业全面开展劳务标准化管理开展集团、二级公司和项目部标准化劳务管理考核工作,狠抓统一制度的落实到位,将企业劳务管理水平提升到新阶段。

6、每年持续抓好劳务企业、施工队、作业班组、务工人员的诚信建设和市场资信考核工作。

7、每年要有计划抓好劳务管理人员的政策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实现劳务员100%持证上岗及时知识更新。

总之,在充分听取各省市建筑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基层企业意见基础上,“十三五”时期行业改革政策导向已经明确,用工制度改革政策更接地气和更具操作性,同时建筑业用工制度改革也充满改革创新的挑战,催人奋进。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奖坚定信心,牢牢把握机遇,创造性开展工作,形成行业协会与企业步调一致、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为实现行业及企业改革创新目标和完成各项管理任务而不断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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