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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AI技术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与审查中的应用研究》课题研究工作顺利开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完成相关工作,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 《AI技术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与审查中的应用研究》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系统研究AI技术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全过程中的应用路径,明确AI技术应用方向与发力点,充分发挥其在提升标准编写质量、优化审查效能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项目需求
1.在标准立项阶段,实现拟申报立项标准与现行国标、行标及北京市地标的自动比对,避免重复和矛盾。
2.在标准编写阶段,实现常见问题纠错,一是自动识别标准文本中的错别字、用词不规范、标点符号错误及表格、图片、公式等书写格式、排版错误等;二是自动识别条文之间或条文与条文说明间的表述错误。
3.在标准审查阶段,实现“智能全检”,自动识别标准内容与国标、行标及其他地标的协调性,使审查人员更专注于标准内容的适用性、科学性和先进性,提升审查的深度和效能。
4.在标准报批阶段,全面校对标准文本、核实引用标准等。
5.建设标准体系数据库,实现标准查询、比对、校核。
三、项目完成时间:2026年11月15日前。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五、参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征集范围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面向个人。接受联合体申报,联合体申报应明确各主体相关责任和义务。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北京)”信用报告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熟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AI技术,具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备的基础条件。
(六)应成立课题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应与课题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课题组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有从事工程建设标准研究或编制等方面经验,并全程参与课题工作研究;其他成员须具备不少于3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至少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课题实施期间与委托单位的联系。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
(二)有效法人资格证明。
(三)报价单。
(四)商务部分证明文件(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项目拟投入人员等)。
(五)技术部分证明文件(质量控制措施、项目实施方案、进度保障措施、保密措施、应急预案、相关承诺等)。
(六)供应商报名后可联系我委,向其提供参选附件电子版。
七、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日17:00时之前(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二)递交文件地点:纸质版材料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邮政编码:101160。
(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bjzjwkjc@zjw.beijing.gov.cn。
(联系人:杨旭辉、徐晖;联系电话:010-55597409、55597923)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