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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发〔2025〕542号
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依据《关于加强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示范工程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8〕222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开展2025年度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工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工程项目应是我市行政区域内2024年12月(含)后新开工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需提供开工资料),原则上应在工程产值完成30%前完成填报(需提供相应资料),并可在3年内完成所申报BIM应用预期成果。
(二)填报单位原则上应是工程建设单位,可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共同参与,并在实施中发挥统筹主导作用;重点工程或有重大创新成果项目可由设计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填报,其他各参建方列为主要参与单位。填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场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程项目应有明确的BIM应用目标和完整的应用策划,具备适用于BIM应用的组织方式、流程和管理模式,BIM应用示范内容应能落地实施并具有较高推广价值、预期效益显著。
二、工作流程
(一)填报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并应对项目及填报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详细填写《北京市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纸质版(胶装、一式1份)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须将申报项目统一打包成压缩文件,文件名格式:申报单位名称+申报项目数量+联系人+联系电话)。涉密工程应在保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单独填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重大工程项目也需单独填报。
(二)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12月19日~22日集中收取纸质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实施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结束后公布“北京市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工程”立项名单。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科技与信息化处,李斯文,010-55598599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接受闪送、同城急送方式)
联系邮箱:bjzjwkjc@zjw.beijing.gov.cn。
附件:北京市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工程实施方案.doc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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