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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师负责制工作指引(试行)》发布
添加时间:2023-8-29信息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作者:丁艳彬

 

近日,《上海市建筑师负责制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出台,旨在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专业优势和技术主导作用,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和价值,指导和规范建筑师负责制项目的试点推进。

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引》明确了责任建筑师在规划设计、策划咨询、工程设计、采购质量管理、施工技术管理、运营维护等方面的工作内容,细化了每项工作的服务范围、职责权利、责任义务等具体细则。同时,兼顾与现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管理要求相衔接,通过组织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研究探索建筑师负责制的服务模式、监管方式和管理手段,探索建立建筑师负责制服务体系;全面整合责任建筑师及其团队在前期咨询、设计服务、专业协同、工程造价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优势,抓好试点项目的落地,指导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在项目全过程或部分阶段中用好建筑师负责制模式。

《指引》指出,建筑师负责制的实施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既有建筑(非居住类)装饰装修工程等,鼓励在乡村建设、城市更新、文化、教育、医疗、科研、五大新城和上海市重大工程的基础设施类建设等项目中先行先试。

《指引》对试点建筑师负责制实施方式进行明确,在规划设计、策划咨询、工程设计、采购质量管理、施工技术管理、运营维护等阶段及其他附加服务的各项内容中,选取全部或者部分工作内容开展试点,其中工程设计、采购质量管理、施工技术管理三阶段为试点必选项;对于城市更新类项目,规划设计、策划咨询、工程设计、采购质量管理、施工技术管理五阶段为试点必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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