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建筑业协会|人力资源协会|建筑协会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浏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
添加时间:2021-2-5信息来源:中国建设报作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决定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及延续注册试点工作。通知明确,在北京、上海、浙江、海南4个地区开展第一批试点工作,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启动其他地区试点工作。

  通知同时明确了试点内容。其中,在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方面,要求自202121日起,试点地区启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制定。同时,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行政许可专用章”,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章,作为电子证书有效签章。电子证书与纸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试点期间,试点地区纸质证书仍继续发放。在开展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方面,通知明确,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6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自202171日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其注册专业失效。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准予延续注册的注册专业,其注册专业有效期从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起计算。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距65周岁不满3年的,有效期截至65周岁当日。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2.04 宗边

 

 

打印】【关闭窗口

    本站声明:本网所有注明“信息来源: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的信息,版权均属于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转载时请注明信息来源和作者姓名。
    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登载的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转载内容仅供网友学习与交流,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犯您的利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copyright © 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 京ICP备15000205号-2 电话:010-64968361 010-64963911 E-mail:bjjzyrlzyxh@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二区12号楼院四层( 1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