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建筑业协会|人力资源协会|建筑协会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浏览
关于对《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添加时间:2020-12-18信息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作者:

 

  20201241211,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35条,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年龄条件、报考时需提交的材料、考试计划、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等方面。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如无法提供学历证书,由本人毕业学校出具学历证明等建议,我们已经吸收采纳。

  二、针对可根据企业需求设定考试次数等建议,我们已经吸收采纳。

  三、针对将特种作业人员的年龄调整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是: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规定,工人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

  四、针对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延长为三年或五年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是: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的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两年。

  五、针对取消报考条件中初中及以上学历的要求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是: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1216

 

 

打印】【关闭窗口

    本站声明:本网所有注明“信息来源: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的信息,版权均属于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转载时请注明信息来源和作者姓名。
    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登载的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转载内容仅供网友学习与交流,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犯您的利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copyright © 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 京ICP备15000205号-2 电话:010-64968361 010-64963911 E-mail:bjjzyrlzyxh@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二区12号楼院四层( 1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