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建筑业协会|人力资源协会|建筑协会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浏览
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取消
添加时间:2019-7-22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719发布通知,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全文如下: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12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第七条规定的,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做好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工作。

 

 

打印】【关闭窗口

    本站声明:本网所有注明“信息来源: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的信息,版权均属于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转载时请注明信息来源和作者姓名。
    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登载的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转载内容仅供网友学习与交流,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犯您的利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copyright © 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 京ICP备15000205号-2 电话:010-64968361 010-64963911 E-mail:bjjzyrlzyxh@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二区12号楼院四层( 1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