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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驻京建管处、各大建筑集团(总公司):
根据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的布署,北京建筑业2007年度诚信企业的申报评定工作定于2008年4月初开始,至4月30日截止接受申报。外地进京诚信劳务企业的申报和考核评定工作由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和北京建筑业劳务企业信用评审委员会统一负责;由各省(市)驻京建管处负责牵头组织本省(市)进京劳务企业的申报推荐工作;由各大建筑集团(总公司)、各总承包单位参与考评评定工作。
为做好此次工作,现将北京建筑业联合会颁布的《北京市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和“在全市范围开展2007年度诚信企业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以及“推荐评审工作实施要点”(附件2)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进京劳务企业的特点提出以下补充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外地进京劳务企业均可自主申报。
二、不予受理推荐评定诚信劳务企业的相关规定:
1、具有北京建筑业联合会《推荐评审工作实施要点》第一、二、三条规定情况的劳务企业; 2、2007年度企业所属施工作业队信用评审数量未达到总量90%的,或2007年度企业所属施工作业队信用等级评审加权平均不足80分(B级以下)的,不得推荐为诚信企业。
三、由各省(市)驻京建管处负责组织和接收本省劳务企业的申报,并进行资料复核,不符合条件企业筛除及综合汇总提出审查意见等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劳务企业于4月25日前报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信用评价部。
四、4月30日前由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召集各省(市)驻京建管处、各大集团(总公司)等有关方面的评审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考核评定,对考核评定合格的企业上报联合会复审批准。
五、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信用评价部负责劳务企业诚信评价工作的日常业务指导和服务,收集、汇总、申报材料,并会同各省(市)驻京建管处对申报企业进行抽查,抽查企业数量不低于申报企业总量的50%。
六、各大集团(总公司)、各总承包单位要支持和协助劳务企业进行申报,并参加对申报企业的考核评定工作。
此项工作时间紧、标准高、工作量大,请各有关单位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各业务经办部门和人员应认真、严细、抓紧、抓实。齐心协力保质保量做好此项工作。为首都建筑业诚信体系的建设,为打造进京劳务企业的诚信品牌,促进提高劳务企业素质做出贡献。
联 系 人:韩树文、孙秀萍
电 话:64963041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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