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建筑业协会|人力资源协会|建筑协会
  
 
 

北京建筑业用工制度改革和抓好当前劳务管理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

20196

 

2017年至今,中国建筑业改革进入深水区,2019年将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这一轮改革是对现有法律法规制度的改革,是对政府管理自身的改革,是适应建筑新技术浪潮的改革,是对沉积多年的建筑业老大难问题的改革。我们要正视当前建筑业存在的种种弊病和问题,全面深化改革,才能促进建筑企业进一步加快发展,将我国建设成为世界顶尖的建筑强国!2019年是建筑业全面推行改革创新的一年,也是建筑业用工制度大幅度改革创新的一年,首都建筑企业要紧紧把握住国家政策发展方向,贯彻落实用工制度改革和考培制度创新政策,大力提高工人素质,加快建设产业工人队伍,用新视角、新高度将首都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工作提高到全新阶段,为首都建筑业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一、当前首都建筑业用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我国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建筑强国的战略高度来看,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面临的一项重要短板就是:“建筑工人处于不稳定、非职业化状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严重滞后”。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前建筑企业用工以体制外劳务用工为主,农民工无法享有产业工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建筑业的主体力量是5000多万农民工,绝大多数都是体制外用工,这种用工方式的本质特点是:国家的《劳动法》对于多数农民工不适用,劳务人员不能够取得城镇人员从业身份、不享受产业工人职业待遇(如月度工资制、8小时工作制、每周休息和带薪假期待遇、城镇社会保险和福利、退休待遇、职业经历和工龄得不到承认等)。新一代农民工用脚投票,不愿迈入建筑业;北京建筑业农民工已经出现“8小时工作、管吃管住、当日支付高额日工资”的“突击队用工模式”冲击传统劳务企业。不加快改革用工制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设现代产业工人大军将遥遥无期!

(二)劳务企业层层分包,劳动合同形同虚设,务工人员严重不稳定。

当前劳务企业已经形成企业、施工队、班组三级分包模式,工人对劳务企业的归属感日益削弱;而不少总承包企业对劳务用工的管理仍然停留在仅对劳务企业层面的管理上,对劳务施工队特别是班组的管理和市场信用考核还是空白,没有适应劳务用工形势发展,没有加强基层承包组织管理,实质上削弱了劳务班组对农民工的管理,形成总承包企业劳务管理工作的盲区,为今后用工制度改革埋下了隐患。同时据调查在建筑业农民工中,不签劳动合同或签订虚假劳动合同大量存在,劳动合同对农民工基本没有约束力。各种因素叠加,日益松散的管理、常态化的抢工加班、不能足额发放工资等原因造成建筑企业劳务工人每年有30%-50%的流动率,造成工人队伍严重不稳定。

(三)农民工文化程度呈下降趋势,技能素质日益降低。

2018年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开展对14家大型企业集团使用的146万名建筑业务工人员调研表明:建筑业农民工文化程度比前些年在下降,有的单位初中以下及小学毕业的农民工高达70%左右,其中小学毕业的占很大比例;而且大多数建筑劳务工人没有经过国家承认的正规的技能培训和取得技能等级证书,中高级技工严重缺乏。而总承包企业走技术密集、资金密集、智力密集的两层分离之路,不重视建设精干的自有高技能工人队伍,甚至停止招收自有工人,自有技工日益减少,施工一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薄弱;大部分施工企业“重用工、轻培养”,不重视加强工人教育培训,工人素质日益降低;管理层的水平与作业层的水平差距越来越大,企业劳动力资源素质难以满足未来建筑业现代化和高科技化发展的要求。

(四)总承包企业没有承担起用工制度改革、建设产业工人队伍的主体责任。

北京市建筑业施工作业劳务用工占工人总量的98%,离开外部劳务队伍基本失去自行施工作业能力。施工总承包企业关键工种、关键岗位自有高技能工人、新型技术工种技工和现场技能管理人员严重匮乏而且流失率高,管理层对作业层的技能指导和监管能力日益削弱。当前总承包企业不承担用工制度改革、建设产业工人队伍的主体责任,劳务企业又无力承担,将是工程安全和质量的致命隐患。在劳务企业资质逐步取消、劳务企业不再承担质量、安全、发放工资等分包责任后,总承包企业承担用工制度改革、建设产业工人队伍的主体责任责无旁贷。

(五)工人队伍管理不被重视,系统化的管理体制机制需要建立健全完善。

当前部分施工企业缺乏对高技能自有技工和广大农民工是施工作业第一资源的认识,在国家出台多项政策要求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现阶段,仍然不落实自有技工队伍招收组建和加速培养的政策;各级劳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也滞后,同时对管理成千上万名农民工的企业劳务管理部门没有适应用工制度改革发展形势进行加强,有些企业甚至逆国家改革政策而动,撤并削弱劳务管理部门。在国家即将取消劳务企业资质、将用工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压在总承包企业身上,进一步向企业下放人员管理权的新形势下,总承包企业应当强化企业施工作业工人队伍管理机构,形成管招投标、管人工造价、管实名制、管工资结算和支付、管工人教育和培训、管技能和考核定级,管劳动纠纷处理、管自有工人队伍建设、管施工队伍和工人信用建设、管建设企业用工资源库等系列职能为一体的强有力的工人管理职能系统,同时建立健全相应体制机制刻不容缓。

二、对抓好北京建筑业用工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认真学好文件,掌握政策要点

2017年和2018年是国务院和住建部发布系列建筑业改革政策的重头年。需要我们正确掌握政策导向,明确改革方向。两年中发布的九个有关文件需要建筑业人力资源和劳务管理系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掌握政策要点。

两年之内国务院和住建部九次发文涉及建筑企业用工制度改革、考培制度创新,在中国建筑业发展史上前所未有,充分反映了国家层面对建筑业改革发展和建设产业工人队伍的高度重视和改革的决心。首都建筑业施工企业人力资源和劳务管理系统,及与首都建筑总承包企业协作的劳务企业都要认真学好政策、把握正确方向,在编制2019年工作计划时,正确理解政策导向,解放思想、积极改革创新,结合企业实际采取措施逐步落实到位,为企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明确改革创新的方向、工作目标和实施措施

国务院和住建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核心是坚决落实中央“放管服”政策、将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应有的权利还给企业自主管理,焕发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九项政策是改革配套联动的综合措施,有四个亮点:一、突出了推动落实总承包企业用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高素质自有技工队伍、建设稳定的产业工人队伍的企业用工制度改革方向;二、确立企业在工人职业培训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取消政府主管部门考试发证,探索建立企业自主培训考核和发证机制,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建筑业技术技能人才和新型产业工人,推动企业考培制度创新的改革思路;三确定了进一步淡化企业资质,全面加强企业和人员信用管理,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的市场经济手段;四、确定了取消各类专业人员由政府配备管理、授权企业根据需要自主配置专业管理人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政府管理模式改革办法。首都建筑企业要深刻领会和跟上政府改革的步伐,获得加快发展的先机。

(三)首都建筑业用工模式和用工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策略

国务院和住建部启动建筑业用工制度改革是扭转三十年用工老路,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提升人员素质,建设产业工人大军,促进建筑业持续发展的重大改革,是建筑业“十三五”规划期间直至2025年应当完成的重大制度创新工作。

新形势下建筑总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用工改革需要采取什么应对策略呢?

建筑总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都要按照政策要求确立当前及“十三五”规划期间的用工模式,组织开展用工制度改革。

国家住建部改革政策导向已经十分清晰,分析全国和首都建筑业发展形势,总承包企业必然要走资金密集、技术密集、智力密集型的建筑产业现代化转型升级之路;劳务企业要走劳动力密集型的小微型化、专业施工作业化之路。确立用工模式和用工制度改革应当是企业转型改革的一部分,就必须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

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提出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建筑业用工模式的基本思路是:“坚持走管理层和作业层两层分离、两层互为依托的用工体制道路,实施以总承包企业自有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和部分自有作业队伍为骨干,当前优秀劳务企业施工作业队伍为过渡,未来建筑专业作业企业劳务工人为分包施工作业主体,多种用工形式为补充的多元化建筑用工模式”。

1、总承包企业在用工改革具体实施中应当坚持三个原则:

1)坚持走管理层和作业层两层分离、而又两层依托的用工体制道路。

遵循建筑施工生产变动大、流动多、用工必须灵活的客观规律,施工企业应当坚持外部用工为主体的原则,不走以自有工人为主体的僵化用工之路。

在未来的用工制度改革过渡时期,劳务企业或施工作业企业施工队和班组承担总承包企业施工作业主体任务的地位不会根本改变。一方面,外部作业队伍占总承包企业用工总量的大头是符合建筑业生产规律的,是自80年代开始的前三十年用工制度改革的成果。新一轮的改革应当是“扬弃”式的改革,即保留前一时期改革中成功的经验,抛弃已被实践证明阻碍企业发展的旧规章。我们在未来一个时期仍要坚持走管理层和作业层两层分离而又两层依托的用工体制道路。另一方面,新一轮改革承包企业必然要走做大做强、转型升级之路,PPP模式的发展 BIM技术的广泛应用、加大拓展国外市场成为建筑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等未来发展形势,都预示着总承包企业只能走高智力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占企业员工队伍大头,不能走自有作业工人占大头的用人和用工之路。

 2)坚持改革分步到位、大力提高劳务人员素质、用工结构改革平稳实施的原则。

我们一方面要坚持长期合作、市场诚信优良的劳务企业作业工人队伍仍然是建筑企业用工主体的原则,对外部的务工队伍分离而不脱离,继续使用各省市尚未改革到位的传统劳务企业和已试点改革后的新型施工作业企业承担施工作业任务。另一方面总承包企业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要承担起提高自有及使用的劳务工人素质的主体责任,应坚持动态考核,坚持优胜劣汰,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培训,不断促进提高劳务企业工人素质,提高操作技能,成为稳定的施工作业用工的主要来源,外部劳务作业队伍应占到企业长期用工总量的70%左右,形成符合建筑业用工规律的用工结构模式。

3)坚持推进总承包企业用工制度改革,改变不招收自有工人做法,发展精干的中高级技工为主的高技能自有技工队伍和必要的自有施工作业队伍。企业应当研究建立本企业现场技工和一线管理专业人员配备标准要求。

1)在自有工人队伍建设中,应当坚持发展适应建筑现代化施工生产的高素质技工班组。优先招收适应装配化生产的自有合同制工人和组建工种配套的专业装配作业班组,优先招收企业高技能岗位和关键岗位的自有合同制工人及组建专业班组,不招收发展用工市场能够充分供应的大路工种工人。要明确总承包企业招收自有技术骨干工人的标准和范围,达到关键技能岗位技工和高技能作业班组企业自有目标。

第一、自有技术骨干工人和施工作业管理人员应当由总承包企业招收所需专业的职业技能院校毕业生或在城镇或农村招收合同制工人组成;

第二、自有工人要由总承包企业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享有和企业员工完全相同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总承包企业应当坚持只限于在关键技能岗位招收自有工人和技能作业管理人员,非关键技能岗位仍以使用外包劳务工人为主;企业要结合现状和发展方向,研究哪些岗位需要自有工人,哪些专业班组必须是为企业自有。

2)总承包企业要积极组建和发展自有劳务企业或施工作业企业,承担重点施工任务和高技术含量工程,改变总承包企业完全丧失自行作业能力的局面。

总承包企业控股的自有劳务企业应满足几个条件:

第一,自有劳务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由总承包企业直接选派,杜绝挂靠;总承包企业应优先保障自有劳务企业的生产任务来源和工资支付;

第二,自有劳务企业应纳入总承包企业统筹管理,有能力承担总承包企业的重点工程,应急抢险等工程,成为企业的作业层骨干力量;

第三,自有劳务企业必须和工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实现同工同酬,注重加强施工队和班组建设,杜绝发生不稳定纠纷;

第四,自有劳务企业应当建立符合国家规定、企业能承受、工人能接受的工伤、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长期稳定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4)首都建筑业应当推进考培制度创新

1)总承包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要把招聘和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到重要日程上来,要承担建筑业中高级技能工人和施工一线技能管理人才及工匠培养的主体责任。

2)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积极鼓励支持建筑施工企业建立技能人员培训考核机构,自主开展本企业工人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3)要建立培养技能人才的激励机制。

4)要优化培训资源,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办好农民工业余学校,建立集中培训实训基地、购买社会培训服务等多种形式提高建筑工人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

鼓励建筑施工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校企合作招生,联合培养现代学徒制试点,校企一体化育人,深化产教结合,为建筑业输送更多的合格产业技能工人。鼓励本市建筑企业招聘高职院校学生,建立稳定的现场“八大员”队伍和技能督导人员队伍。

5)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创新考培模式,将技能考核定级权下放给具备条件的施工企业。

 6)总承包企业要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制定对各类持证上岗人员的配备要求和制定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基本配备标准,大力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2劳务分包企业在用工改革具体实施中的应对策略

在当前和“十三五”规划期间,劳务企业何去何从成为用工制度改革的焦点之一。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和研究国家和住建部已经出台的文件,正确把握改革导向,正确制定企业改革发展策略。

1)劳务企业要积极转型发展、加强管理、提高素质,成为总承包企业稳定的施工作业用工的主要来源。

在未来一个时期,劳务企业承担施工作业主体力量的地位不会根本改变,总承包企业与社会诚信优良的劳务企业建立长期协作关系的劳务管理模式也必将长期坚持。劳务分包企业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应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培训,不断促进提高劳务企业工人素质,提高操作技能,成为稳定的施工作业用工的主要来源,坚持与总承包企业建立长期协作关系,促进建筑产业工人大军建设。

2)劳务企业要加强管理人员和技工队伍建设,达到和超过配备标准,应当不断提高务工人员素质。     

建设部2015年资质对劳务企业明确:要求劳务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要求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到2025年中级工不少于30%。劳务企业可以参照实行。

  3)要求长期与北京总承包企业协作的劳务企业在当地建设好劳务基地,对进场技工开展施工基础技能培训。

劳务企业应当结合实名制的推行,要强化对进入现场的劳务工人组织开展“入门级”基础技能培训。总承包企业应当在长期协作用工的地区建设劳务基地,要求劳务企业对进场技工开展施工基础技能培训,2020年所有务工人员原则上应在劳务输出地完成初级技能等级取证培训方可进场使用。

三、当前劳务管理需要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加快建筑行业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线上劳务管理

信息化对提升劳务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实施标准化管理具有重大意义。“十三五”期间企业的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必须不断向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网络化、信息化迈进,将劳务用工管理与信息技术结合,“互联网+用工管理+线上劳务管理”应成为首都建筑业劳务管理系统2019年提升劳务管理科技水平和科学调剂劳动力余缺,解决用工荒的重要工作。

人力资源协会充分利用会员单位4000个施工队、14000个班组,153万务工人员的资源,在2019年开通首都建筑业劳务用工供需服务平台,在开展大规模培训基础上,推广利用手机APP网络化、信息化手段及时解决劳动力供需在行业范围内调剂工作。通过平台的形式实现供需双方的对接,解决施工队伍、专业班组、务工人员窝工时找任务的需求,解决总承包企业生产高峰期找到合格务工人员的用工需求。供需服务平台以实名制为基础,以市场信用为依据,以快捷调剂建筑业劳务用工为目的,通过劳务用工供需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工作、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和工人动态,为企业用工和有务工需求的工人及时打开务工通道,充分利用首都建筑业一百多万劳务用工资源,及时调剂劳动力余缺,确保企业用工。劳务用工供需服务平台调剂劳务用工的职能从企业范围走向行业范围,从京内走向全国,全面提升北京建筑企业劳务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线上劳务管理,使首都建筑业2019年劳务用工管理向信息化、网络化、高效率管理跨越。

(二)以实名制为基础,大力推进全方位多层次的诚信体系建设

根据住建部改革指导意见中“强化信用建设”的要求,协会以实名制为基础,在会员单位推进全方位多层次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规范化的劳务企业、施工队、专业班组和劳务人员全覆盖的市场资信评价标准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北京建筑业合格人力资源库提供供需服务。要求各集团和二级总承包企业要严格根据企业和协会的市场资信评价考核结果,建立和管理好企业合格劳动力资源库,充分利用长期合作的优秀劳动力资源。在协会年度信用评价的基础上,对施工作业队、专业班组和务工人员开展动态评价,信用评价工作由静态评价转为动态评价,确保劳动力资源的质量。规范劳务用工准入制度,严把劳动力进场准入关。在信用考核评价中,要重点突出劳动力供应评审内容,针对劳动力组织保障不力的,予以降级处理。鼓励新分包队伍引进,加大对新劳务企业、施工作业队、专业班组考察和引进工作。优先引进 3A级及以上优秀队伍资源,拓宽合格劳动力资源供应渠道。

(三)建立行业及企业“用工黑名单”警示制度,净化首都建筑业用工市场

建立行业及企业“用工黑名单”警示制度,对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不合格建筑劳务企业”不予使用;对行业协会评审确定的“不合格建筑施工队和不合格班组”不予使用;对集团、二级总承包企业及行业协会发布的“不稳定事件主要参与人员黑名单”中的人员不予使用;建议对集团、二级总承包企业及行业协会发布的“黑突击队”及组织人员不予使用。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呼吁加入“突击队”的务工人员,进一步提高职业素养与职业技能,尽快融入到评价合格的专业班组或施工队伍中来,投入到首都建设中来。

(四)引导总承包企业以自有劳务公司为试点,组建自有劳务公司突击队

总承包企业要加强自有劳务公司建设,开展以自有劳务公司为主组建专业突击队的试点工作,引导自有劳务公司成立专业突击队或多功能综合突击队,通过技能培训,组织一批精通专业施工技能或精通多工种施工技能自有突击队,以取代黑突击队,以应对各项目出现的结构性用工短缺现状,在集团、总承包企业劳动力短缺项目之间实现流转用工,在急、难、险、重工程上拉得上去,干的出色。为重点项目、抢工项目提供劳动力保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抢工行为,对自有劳务公司组建的突击队在抢工时期可实行优质优价,超出正常收入部分,可从甲方给予的抢工费用中列支。

(五)严格执行工期定额,合理调整人工费用,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2018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和2018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期定额》已于201931颁发实施。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北京市颁发的工期定额,将工期调整到合理状态,减少抢工作业。总承包企业要精细施工过程管理,根据工期和施工计划制定劳动力需求计划,科学合理确认用工数量和工种配比,强化“按需供应”,督促分包队伍保障劳动力供应。建设单位按施工进度及时按约支付工程款,结合劳务用工成本不断上升的现象,合理调整人工费用,以保证施工单位以合理的价格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逐步让外边打突击的工人回流,逐步改善务工人员的生产与生活条件,维护用工人员合法权益,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和有序流动,保证2019年首都建筑业各项指标全

(六)对解决“突击队”问题的意见建议

北京建筑业用工市场“突击队”的出现,弊大于利,解决用工的阶段性困难和“突击队”问题已刻不容缓。对解决“突击队”问题,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提出三条建议:

1、协会呼吁北京市和区县建筑主管部门要联合相关执法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取缔黑包工市场,制止“包工头”组织“突击队”的非法用工现象。

2、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人力资源协会发挥会员单位协同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提倡施工企业拒绝使用包工头提供的“突击队”,建立正规的企业“突击队”。

3、发挥人力资源协会线上用工服务平台作用,推广手机APP在全市施工队和班组中使用,及时调剂用工余缺,确保首都建筑业2019年施工生产所需要的劳务用工,满足正常的施工生产的需求。

 

copyright © 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 京ICP备15000205号-2 电话:010-64968361 010-64963911 E-mail:bjjzyrlzyxh@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二区12号楼院四层( 100101 )